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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公二十四年


                  
左传
   庄公二十四年

【经】
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,刻桓宫桷。
葬曹庄公。
夏,公如齐逆女。
秋,公至自齐。
八月丁丑,夫人姜氏入。
戊寅,大夫宗妇觌,用币。
大水。
冬,戎侵曹。
曹羁出奔陈。
赤归于曹。
郭公。

【传】

二十四年春,刻其桷,皆非礼也。御孙谏曰:“臣闻之:‘俭,德之共也;侈,恶之大也。’先君有共德,而君纳诸大恶,无乃不可乎!”

秋,哀姜至。公使宗妇觌,用币,非礼也。御孙曰:“男贽,大者玉帛,小者禽鸟,以章物也。女贽,不过榛栗枣修,以告虔也。今男女同贽,是无别也。男女之别,国之大节也。而由夫人乱之,无乃不可乎!”

晋士𫇭又与群公子谋,使杀游氏之二子。士𫇭告晋侯曰:“可矣。不过二年,君必无患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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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句

  • 俭,德之共也;侈,恶之大也。
  • 男贽,大者玉帛,小者禽鸟,以章物也。女贽,不过榛栗枣修,以告虔也。
  • 国之大节也。
  • 无乃不可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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